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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代理服务的企业其作为营业成本的佣金、手续费支出,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原创 | 日期:2013年1月29日 | 浏览10090 次] 字体:[ ]
从事代理服务的企业其作为营业成本的佣金、手
续费支出,能否在税前据实扣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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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
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
第15 号)规定,从事代理服务、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
费、佣金的企业(如证券、期货、保险代理等企业),
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(包括手续
费及佣金支出),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。